郑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 第三章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 第十七条 郑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 第三章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 第十七条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不足支付时,按照有关规定由财政资金弥补。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1-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