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
第二章 停车场规划和建设

第十条

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 第二章 停车场规划和建设 第十条 市、区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停车场专项规划,会同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城市管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人民防空等部门编制公共停车场年度建设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公共停车场年度建设计划应当包括建设主体、责任单位、建设时序、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和停车泊位数量等内容。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8-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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