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2019-08-27 共 53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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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合理引导停车需求,规范停车秩序,促进道路畅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 第二条 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市市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等管理工作,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市区,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除县(市)、上街区... 第三条 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公共停车场,是指在城市道路外,为社会公众提供停车服务的场所,包括独立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和建设项目配建的... 第四条 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遵循政府主导、统筹规划、社会共治、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 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停车场建设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区人民... 第六条 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停车场管理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工作,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停车场... 第七条 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政府投资和扶持社会资本建设公共停车场所需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拓宽停车... 第八条 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支持和推广智能化停车服务。建立全市统一的停车信息管理和服务系统,提高停车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促进智慧交通城市建设...

第二章 停车场规划和建设

第九条 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 第二章 停车场规划和建设 第九条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人民... 第十条 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 第二章 停车场规划和建设 第十条 市、区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停车场专项规划,会同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城市管理、公... 第十一条 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 第二章 停车场规划和建设 第十一条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应当规划公共停车场建设用地。 公共停车场建设用... 第十二条 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 第二章 停车场规划和建设 第十二条 医院、学校、商业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公共文化服务场所等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有关设计规范和配建标准建... 第十三条 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 第二章 停车场规划和建设 第十三条 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第十四条 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 第二章 停车场规划和建设 第十四条 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安装条件。 新能源汽车充电设... 第十五条 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 第二章 停车场规划和建设 第十五条 规划建设城市绿地、广场、道路时,应当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同步规划建设地下停车场。 在不影响使用功能的... 第十六条 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 第二章 停车场规划和建设 第十六条 在城市综合客运枢纽及其他可以实现自备车与公共交通换乘的地段,应当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方便市民停车... 第十七条 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 第二章 停车场规划和建设 第十七条 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住宅区安装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 安装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应当符合特种设备有关要求... 第十八条 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 第二章 停车场规划和建设 第十八条 市大数据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全市统一的停车信息管理和服务系统,制定技术规范。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 第十九条 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 第二章 停车场规划和建设 第十九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采用下列方式支持和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 (一)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或...

第三章 停车场经营和管理

第二十条 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 第三章 停车场经营和管理 第二十条 停车场向社会提供停车服务并收取费用的,经营者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所在地的区城市管理... 第二十一条 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 第三章 停车场经营和管理 第二十一条 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应当按照城市中... 第二十二条 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 第三章 停车场经营和管理 第二十二条 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和政府全额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实行特许经营,通过招投标等方式确定经营主体。... 第二十三条 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 第三章 停车场经营和管理 第二十三条 鼓励医院、商场、公共文化服务场所等将其专用停车场向社会开放。实行错时停车的,可以提供有偿停车服... 第二十四条 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 第三章 停车场经营和管理 第二十四条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停车资源共享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并加强对共享工... 第二十五条 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 第三章 停车场经营和管理 第二十五条 利用建筑退让红线范围设置临时停车场的,停车管理设施应当设置在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不得在道路红线... 第二十六条 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 第三章 停车场经营和管理 第二十六条 停车场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停车场出入口设置醒目的停车场标志,标明经营者信息、开放... 第二十七条 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 第三章 停车场经营和管理 第二十七条 机动车停放者在停车场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听从停车场工作人员引导,在规定的停车位停车; ...

第四章 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管理

第二十八条 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 第四章 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管理 第二十八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城市管理等部门制定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则,定... 第二十九条 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 第四章 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管理 第二十九条 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的设置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并遵循下列要求: (一... 第三十条 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 第四章 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管理 第三十条 停车供需矛盾突出的住宅区,其周边道路具备夜间、法定节假日等时段性停车条件的,由公安机关交... 第三十一条 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 第四章 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管理 第三十一条 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被撤销的,停车泊位施划部门应当及时清除其标识、标线、标牌,修复路面... 第三十二条 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 第四章 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管理 第三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设置、毁损、撤除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标识、标... 第三十三条 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 第四章 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管理 第三十三条 机动车停放者使用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允许停放的时段和范围...

第五章 非机动车停放管理

第三十四条 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 第五章 非机动车停放管理 第三十四条 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施划非机动车停放点,加强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公共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 第三十五条 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 第五章 非机动车停放管理 第三十五条 非机动车停放者应当将非机动车停放在非机动车停放点;停放非机动车应当整齐有序,不得影响道路通行和... 第三十六条 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 第五章 非机动车停放管理 第三十六条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监管机制,对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 第三十七条 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 第五章 非机动车停放管理 第三十七条 沿街单位应当加强自我管理,规范、有序停放本单位的非机动车。 在沿街单位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内随...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八条 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八条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全市停车管理服务规范,加强对停车场的日常监管和监督检查。 第三十九条 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九条 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对停车场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查阅、复制有关文件和资料; (二... 第四十条 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条 城市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建立停车场建设管理... 第四十一条 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一条 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停车场管理投诉举报制度。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进...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三条 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停车场经营者未按照规定进行备案,或者提供虚假备案材料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第四十四条 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九条第五项规定,未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 第四十五条 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停车场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 第四十六条 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第三十二条第六项规定,不按照规定标准收取停车费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 第四十七条 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百元以上一... 第四十八条 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停放者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二百元罚款,并... 第四十九条 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非机动车停放者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 第五十条 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违反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将违法停放的自行车搬离现场,并对互联网租赁... 第五十一条 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区域,适用本条例。 县(市... 第五十三条 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本条例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