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 第三章 停车场经营和管理 第二十三条 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 第三章 停车场经营和管理 第二十三条 鼓励医院、商场、公共文化服务场所等将其专用停车场向社会开放。实行错时停车的,可以提供有偿停车服务。专用停车场向社会提供有偿停车服务的,按照本条例有关停车场经营的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8-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