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9-10-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