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管理

第九条

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管理 第九条 机动车号牌应当悬挂在车前后规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倒置、折叠、重叠、遮挡、涂改、污损或有其他影响号牌识别的行为。
机动车临时号牌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玻璃内侧右上角。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1-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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