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失业保险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郑州市失业保险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当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人员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1-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