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市区滨河公园建设管理条例
第四章 公用设施管理

第二十四条

郑州市市区滨河公园建设管理条例 第四章 公用设施管理 第二十四条 在滨河公园内禁止开办各类交易市场。
为满足游人需要,确需在滨河公园内开办服务性经营活动,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美化园容、不污染环境的原则,经滨河公园管理机构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1-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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