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市区滨河公园建设管理条例
第三章 水源开发与水体保护

第十五条

郑州市市区滨河公园建设管理条例 第三章 水源开发与水体保护 第十五条 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利用达标的工业循环水、净化处理废水、地下水、人防工程积水、地表水等多种方式为滨河公园提供水源,并保证适当水量。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1-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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