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章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第三十一条

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章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第三十一条 施工现场的办公区和生活区应当与施工区、加工区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并符合环境、卫生、消防、交通、安全和文明施工、绿色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8-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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