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2020-08-05 共 49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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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条 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以及实施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应当... 第三条 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企业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 第四条 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领导,完善施工安全监督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 第五条 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具体组织... 第六条 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七条 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检测、安装拆卸以及其他与建设工程施工活动有关的单位,应当遵守安全生产... 第八条 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建设工程应当实行文明施工、绿色施工,避免或者减少对环境、交通的影响。 鼓励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科技创新和... 第九条 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违法行为有权举报和投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受理举报和投诉,并依法...

第二章 施工安全主体责任

第十条 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章 施工安全主体责任 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一)依法选定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 (二)在招标文件... 第十一条 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章 施工安全主体责任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应当持施工合同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确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 第十二条 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章 施工安全主体责任 第十二条 勘察单位应当在勘察报告中注明复杂地形、地质情况和可能发生滑坡、坍塌等地质灾害的部位,提出防... 第十三条 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章 施工安全主体责任 第十三条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对超限结构、大跨度、深基坑、高支模、隧道以及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 第十四条 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章 施工安全主体责任 第十四条 出租建筑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盾构机械的单位,应当保证出租的产品... 第十五条 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章 施工安全主体责任 第十五条 建筑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盾构机械使用前,施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进... 第十六条 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章 施工安全主体责任 第十六条 检测单位检测检验建筑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应... 第十七条 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章 施工安全主体责任 第十七条 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同时承担两个以上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 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章 施工安全主体责任 第十八条 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鼓励施工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九条 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章 施工安全主体责任 第十九条 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应当在施工期间现场带班,做好带班记录;临时离开现场的,应当经建设单位、监... 第二十条 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章 施工安全主体责任 第二十条 施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绿色施工教育培训,建立个人电子培训档... 第二十一条 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章 施工安全主体责任 第二十一条 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履行监理职责,将施工安全管理的内容、方法和措施纳入监理规划及其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 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章 施工安全主体责任 第二十二条 监理单位应当为工程项目配备与工程规模和技术要求相适应的安全监理人员。 安全监理人员不得同... 第二十三条 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章 施工安全主体责任 第二十三条 监理单位应当审查下列事项: (一)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绿色施工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 第二十四条 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章 施工安全主体责任 第二十四条 从事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检测、监测、审计等业务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并对所出具报告...

第三章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第二十五条 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章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第二十五条 施工企业应当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绿色施工措施。 施工企业应当向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 第二十六条 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章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第二十六条 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负责... 第二十七条 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章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第二十七条 施工人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接受安全生产、消防教育和培训; (二)知晓施工作业的危险和... 第二十八条 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章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条 施工人员应当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依法取得相应的岗位证书; (二)遵守安全生产的强制... 第二十九条 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章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第二十九条 施工现场管理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做好节水、节能、节材以及保护环境工作; (二)实行... 第三十条 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章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第三十条 高处作业吊篮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其安装、拆卸作业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应当持... 第三十一条 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章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第三十一条 施工现场的办公区和生活区应当与施工区、加工区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并符合环境、卫生、消... 第三十二条 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章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第三十二条 施工现场应当按照规范敷设用电线路,并确保漏电保护装置灵敏可靠,现场各类机电设备安全防护装...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已经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开工手续的建设工程实施监督,并制定监督工作计划... 第三十四条 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 市、县(市、区)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掌握本辖区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活动的施工企业基本信息和... 第三十五条 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 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加强施工安全行政执法。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享... 第三十六条 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 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提取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可以依法委托有资质的审计机构... 第三十七条 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 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时,行使下列职权: (一)要求被检查... 第三十八条 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 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应用信息化手段实施安全监督,建立施工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设电子执法制度,... 第三十九条 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九条 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施工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指导... 第四十条 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依法由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参与或者组织实施。 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事故调查报...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二条 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三、四项规定的,由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 第四十三条 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出租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 第四十四条 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施工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 第四十五条 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监理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五... 第四十六条 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 第四十七条 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一)工程项目中止施工安全监督期间或者施工安...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东新区建设工程施工安... 第四十九条 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