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章 施工安全主体责任
第十八条
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章 施工安全主体责任 第十八条 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鼓励施工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为从业人员依法理赔提供相应服务。
鼓励施工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为从业人员依法理赔提供相应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