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
第二章 开工前审计

第九条

郑州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 第二章 开工前审计 第九条 建设单位申请建设项目开工前审计,应报送下列资料:
(一)项目投资计划批准文件;
(二)资金来源及资金到位证明;
(三)建设项目前期财务支出等有关资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1-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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