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郑州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进行建设项目审计,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被审计单位应当如实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不得拒绝、阻碍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1-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