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 第四章 竣工决算审计 第十七条 郑州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 第四章 竣工决算审计 第十七条 审计机关收到建设单位按规定提交的资料后,应当在三个月内审计完毕。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1-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