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郑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户外广告,是指在城市道路、公路上,以及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公共场地以及交通工具外部,利用各种形式设置的商业性或公益性广告。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5-08-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