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 第二章 设置准则 第六条 郑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 第二章 设置准则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市容、城市规划、工商行政、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公益性广告设置计划,并向社会公布,组织实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5-08-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