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
第三章 投资计划

第十四条

郑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 第三章 投资计划 第十四条 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建设需要,提出需要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投资主管部门列入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根据项目前期推进进度,分年度列入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1-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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