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

第四条

郑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 第四条 政府投资应当重点投向基础性和公益性项目。
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应当依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并严格按照经批准的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实施,坚持以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
政府投资项目的实施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
项目立项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1-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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