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旅游业管理条例
第三章 旅游经营管理

第二十一条

郑州市旅游业管理条例 第三章 旅游经营管理 第二十一条 开办经营国内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有审批权限的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开办经营国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报市、县(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备案。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1-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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