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旅游业管理条例
第三章 旅游经营管理
第二十条
郑州市旅游业管理条例 第三章 旅游经营管理 第二十条 旅游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提高服务质量,在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等方面为旅游者提供良好服务,保护旅游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旅游经营者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设施,并制定安全应急预案。
旅游经营者应当履行与旅游者约定的服务标准。
旅游经营者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设施,并制定安全应急预案。
旅游经营者应当履行与旅游者约定的服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