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旅游业管理条例 第二章 旅游规划与建设 第十四条 郑州市旅游业管理条例 第二章 旅游规划与建设 第十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旅游景区(点)应书面征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的意见,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报批。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1-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