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殡葬管理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郑州市殡葬管理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殡葬管理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敲诈勒索、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的,由其主管部门或者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1-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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