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殡葬管理条例 第五章 改革丧葬习俗 第二十七条 郑州市殡葬管理条例 第五章 改革丧葬习俗 第二十七条 禁止在城市街道、居民住宅区等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设灵棚、摆设花圈、播放或者吹奏哀乐、抛撒或者焚烧冥币纸钱等。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1-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