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条例 第十条 郑州市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条例 第十条 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机构接受委托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对涉案物品作出价格鉴证结论。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2-08-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