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燃气管理条例
第三章 燃气经营

第十三条

郑州市燃气管理条例 第三章 燃气经营 第十三条 管道燃气实行区域性统一经营。在管道天然气、管道人工煤气建成区内,不得新建、扩建管道液化气。
瓶装燃气允许多家经营,实行规范管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1-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郑州市燃气管理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