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郑州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科学技术普及(以下简称科普)是指采用公众易于理解和接受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传播科学技术知识、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的活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12-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