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节约用水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郑州市节约用水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用水必须坚持开源与节流相结合、节流优先的方针,实行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8-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