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集会游行示威规定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郑州市集会游行示威规定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河南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执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0-02-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