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集会游行示威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郑州市集会游行示威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集会、游行、示威应当和平进行,不得使用暴力或者煽动使用暴力。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0-02-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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