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
第四章 开放合作

第三十六条

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 第四章 开放合作 第三十六条 自主创新示范区应当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郑州、洛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国家大数据(河南)综合试验区等国家级战略平台协同发展,推广实施其他国家级战略平台的改革经验和创新政策。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8-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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