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
第五章 人才建设

第四十四条

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 第五章 人才建设 第四十四条 自主创新示范区应当建立人才综合服务平台,依法对境内外高层次人才在社会保障、户籍办理、住房、子女入学、配偶随迁、签证居留、工商注册、创业扶持等方面,提供便利化一站式服务。
支持自主创新示范区采取建设人才公寓、专家公寓或者给予住房补贴、租房补贴等方式,改善高层次人才居住环境。有关部门应当简化行政审批程序。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8-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