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对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职责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控告。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7-10-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