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应当遵循科学决策原则,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从实际出发,运用科学技术和方法,尊重客观规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要求。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4-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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