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应当遵循民主决策原则,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决策。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4-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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