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 第二章 专利促进 第十二条 重庆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 第二章 专利促进 第十二条 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1-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