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 第二章 专利促进 第十条 重庆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 第二章 专利促进 第十条 在评定专业技术职称时,发明人、设计人获得的专利应当作为职称评定的重要条件。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1-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