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 第二章 专利促进 第八条 重庆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 第二章 专利促进 第八条 市专利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知识产权公共信息平台,组建相关专利检索服务机构,提供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服务。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1-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