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重庆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3-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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