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重庆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和代表活动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3-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