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重庆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和代表活动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3-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重庆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