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体育市场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重庆市体育市场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的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9-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