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

第十八条

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 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或者行业监管热线,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9-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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