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07-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