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区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条

重庆市区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区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人大街道工委)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等法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7-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重庆市区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