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司法鉴定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重庆市司法鉴定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依法开展司法鉴定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预。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