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
第六章 限制登记 · 第四节 其他限制登记

第七十五条

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 第六章 限制登记 第四节 其他限制登记 第七十五条 土地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征收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登记机构暂停办理相关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
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布土地房屋征收公告时,应当书面通知登记机构停止办理相关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5-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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