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AI)法律
律师的好助手
百姓的好帮手
免费咨询
法律法条
关于我们
首页
›
法律数据库
›
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
›
第九十九条
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
第十章 附则
第九十九条
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 第十章 附则 第九十九条 本条例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
相关法条
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
第九十七条
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七条 申请人以隐瞒真实情况、提交虚假材料等非法手段获取土地房屋登记,给权利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
第九十八条
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八条 非法印制、伪造、变造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变造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
← 查看《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