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本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采取优惠措施扶持发展保障性住房建设,鼓励普通商品房建设,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改善居民居住条件。
支持建设经济、适用、节地、节能、环保型住宅和发展成品住宅,推行住宅产业现代化。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7-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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