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第五章 使用规范与器具管理
第四十一条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第五章 使用规范与器具管理 第四十一条 天然气燃烧器具应当在通风良好的用气场所使用。
鼓励天然气用户安装使用天然气泄漏报警装置、安全自闭阀等安全设施。
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上封闭用气空间和厨房为地上暗厨房(无直通室外的门和窗)等通风不良的用气场所,天然气用户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设置天然气泄漏报警装置、安全自闭阀、通风等安全设施。
鼓励天然气用户安装使用天然气泄漏报警装置、安全自闭阀等安全设施。
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上封闭用气空间和厨房为地上暗厨房(无直通室外的门和窗)等通风不良的用气场所,天然气用户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设置天然气泄漏报警装置、安全自闭阀、通风等安全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