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点击下方法条编号可查看完整原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天然气管理,保障天然气供应,防止天然气安全事故,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天然气用户和天然气经...
第二条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天然气(含页岩气、煤层气)的规划建设与供气保障、经营管理与服务规范、使用规范与器具管理、设施保护与安...
第三条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天然气管理坚持统筹规划、保障安全、确保供应、规范服务、绿色环保、节能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天然气工作的领导,并将天然气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市、区县(自治县...
第五条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天然气经营企业应当依法经营、安全运营、注重民生、公平竞争、诚实守信,提升服务质量,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六条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天然气管理部门和天然气经营企业应当定期开展天然气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天然气安全知识,提高天然气用户安全用气意识。
天...
第七条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鼓励天然气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安全、节能、高效、环保的天然气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
鼓励天然气行业通过...
第八条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天然气行业协会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制定行业行为准则和服务规范,提供行业信息、咨询、培训等...
第二章 规划建设与供气保障
第九条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第二章 规划建设与供气保障 第九条 市、区县(自治县)天然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本级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
第十条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第二章 规划建设与供气保障 第十条 列入城乡规划和天然气发展规划的天然气设施建设用地,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及用途。
对符合划拨...
第十一条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第二章 规划建设与供气保障 第十一条 投资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对天然气设施建设工程进行核准或者备案,天然气管理部门应当按照...
第十二条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第二章 规划建设与供气保障 第十二条 天然气管道建设工程和其他建设工程相邻相交时,建设工程双方应当按照安全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并根据后建...
第十三条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第二章 规划建设与供气保障 第十三条 新建天然气管道需要与现有天然气管道连接的,现有天然气管道权属单位应当予以支持。现有天然气管道应当逐步...
第十四条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第二章 规划建设与供气保障 第十四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天然气应急储备制度,组织编制天然气供应应急预案,采取综合措施提...
第十五条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第二章 规划建设与供气保障 第十五条 天然气管理部门发现可能发生天然气供应严重短缺、供应中断等突发事件时,应当提请本级人民政府及时发布预警...
第三章 天然气特许经营
第十六条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第三章 天然气特许经营 第十六条 天然气经营实行特许经营制度。
第十七条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第三章 天然气特许经营 第十七条 天然气管理部门根据天然气发展规划合理划定管理范围内的供气区域,或者确定管理范围内的供气站,并提出天然气特...
第十八条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第三章 天然气特许经营 第十八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天然气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公布的天然气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通过依法招...
第十九条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第三章 天然气特许经营 第十九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天然气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选定的企业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特...
第二十条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第三章 天然气特许经营 第二十条 取得天然气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应当在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天然气设施建设工程,并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
第二十一条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第三章 天然气特许经营 第二十一条 取得天然气经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注册的企业;
(二)符合天然气发展规划要求;
(三)...
第二十二条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第三章 天然气特许经营 第二十二条 天然气经营许可证上应当载明企业名称、注册登记地址、法定代表人、经营类别、经营区域(站)、供应方式、许可...
第二十三条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第三章 天然气特许经营 第二十三条 天然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应当与特许经营协议期限一致。
因特许经营期限届满重新选择特许经营企业的,在同等条...
第二十四条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第三章 天然气特许经营 第二十四条 天然气经营企业名称、注册登记地址、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当向天然气管理部门申请变更天然气经营许可证,许可...
第二十五条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第三章 天然气特许经营 第二十五条 取得天然气特许经营权的企业不得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不得将特许经营权交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经营。
企业转...
第四章 经营管理与服务规范
第二十六条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第四章 经营管理与服务规范 第二十六条 天然气经营企业应当向天然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天然气,指导天然气用户安全用气...
第二十七条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第四章 经营管理与服务规范 第二十七条 天然气经营企业应当按照特许经营协议要求提供连续服务,不得擅自暂停、终止经营;擅自暂停、终止经营的,...
第二十八条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第四章 经营管理与服务规范 第二十八条 天然气经营企业不能正常经营、影响天然气用户用气的,天然气管理部门应当采取调配供气量、临时指定经营企...
第二十九条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第四章 经营管理与服务规范 第二十九条 天然气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燃气服务导则》提供诚信、文明、规范的服务,提升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第三十条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第四章 经营管理与服务规范 第三十条 天然气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燃气服务导则》要求,定期对天然气经营企业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
第三十一条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第四章 经营管理与服务规范 第三十一条 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应当与天然气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并建立用户档案。
供用气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
第三十二条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第四章 经营管理与服务规范 第三十二条 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因施工、检修等原因需要临时调整供气量或者暂停供气的,应当将作业时间和影响区域提前...
第三十三条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第四章 经营管理与服务规范 第三十三条 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应当每两年为天然气居民用户免费提供至少一次入户安全检查,并建立安全检查档案。
管...
第三十四条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第四章 经营管理与服务规范 第三十四条 天然气经营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拒绝向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供气;
...
第三十五条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第四章 经营管理与服务规范 第三十五条 天然气经营企业应当向天然气管理部门报送天然气管网设施现状图、储气设施基本情况和月度经营信息、年度报...
第三十六条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第四章 经营管理与服务规范 第三十六条 天然气供应企业在具备服务能力且符合安全运营的情况下,不得拒绝为符合条件的天然气经营企业提供服务或者...
第三十七条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第四章 经营管理与服务规范 第三十七条 天然气价格的制定或者调整应当由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价格管理法律法规执行。
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天然气管...
第五章 使用规范与器具管理
第三十八条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第五章 使用规范与器具管理 第三十八条 天然气用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安全用气规则使用天然气和天然气燃烧器具;
(二)使用质量合...
第三十九条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第五章 使用规范与器具管理 第三十九条 天然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操作公用天然气阀门;
(二)将天然气管道作为...
第四十条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第五章 使用规范与器具管理 第四十条 天然气燃烧器具应当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技术标准并检验合格。
天然气燃烧器具生产者、销售者应当依法设立或者...
第四十一条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第五章 使用规范与器具管理 第四十一条 天然气燃烧器具应当在通风良好的用气场所使用。
鼓励天然气用户安装使用天然气泄漏报警装置、安全自闭阀...
第六章 设施保护与安全管理
第四十二条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第六章 设施保护与安全管理 第四十二条 天然气居民用户承担下列范围内天然气设施的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责任:
(一)天然气计量表设置在...
第四十三条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第六章 设施保护与安全管理 第四十三条 天然气用户安装、改装、拆除责任范围内天然气设施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
第四十四条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第六章 设施保护与安全管理 第四十四条 天然气用户在安装、改装天然气设施完成后,应当向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申请通气验收,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应...
第四十五条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第六章 设施保护与安全管理 第四十五条 天然气经营企业应当对责任范围内的天然气设施进行定期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等,确保安全运行。
天然气...
第四十六条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第六章 设施保护与安全管理 第四十六条 天然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城乡规划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划定天然气设施保护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七条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第六章 设施保护与安全管理 第四十七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查明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地下天然气管线的相关情况,并按...
第四十八条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第六章 设施保护与安全管理 第四十八条 天然气经营企业改动市政天然气设施的,应当制定改动方案,报天然气管理部门批准,并按照批准后的改动方案...
第四十九条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第六章 设施保护与安全管理 第四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危害天然气设施的行为:
(一)侵占,毁损,擅自拆除、移动或者改动天然气设施...
第五十条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第六章 设施保护与安全管理 第五十条 天然气经营企业应当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天然气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实...
第五十一条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第六章 设施保护与安全管理 第五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可能危及天然气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的行为,有权予以劝阻和制止,有权告知天然气经营企...
第五十二条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第六章 设施保护与安全管理 第五十二条 天然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天然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天然气经营企业应当制定本单位天然气安全事...
第五十三条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第六章 设施保护与安全管理 第五十三条 禁止天然气经营企业超出许可范围新建、改建、扩建天然气设施和供气。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
第五十四条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第六章 设施保护与安全管理 第五十四条 天然气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通信地址和电子邮箱,受理投诉、举报。
天然气管...
第五十五条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第六章 设施保护与安全管理 第五十五条 鼓励天然气经营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对其经营活动中可能发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购买相关保...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天然气经营许可证从事天然气经营活动的,由天然气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万元以上五...
第五十七条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天然气经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天然气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
第五十八条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天然气经营企业未按照国家《燃气服务导则》提供服务的,由天然气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第五十九条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天然气供应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天然气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
第六十条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天然气用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天然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天然气单位用户处一万...
第六十一条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实施下列危害天然气设施行为之一的,由天然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六十二条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天然气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天然气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
第六十三条
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